市场监管总局:破除壁垒 重构规则——统一市场建设中的标准化发展新动向
2026年5月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专项行动方案,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八个月的“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”。此次行动直面隐性“卡点”与深层“堵点”,以更大力度规范竞争秩序,从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执法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两个维度系统推进,推动公平竞争、质量标准等市场基础制度更加科学完备。在标准化领域,专项行动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革动向,正在重塑我国标准体系的底层逻辑。
一、地方标准大清理:消除区域间技术壁垒
地方标准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清理重点。行动方案明确提出,对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的存量省级、市级地方标准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和技术评估。通过清理整合一批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原则相冲突、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、超范围制定、技术内容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实施效果不佳的地方标准,着力消除由地方标准造成的市场流通卡点堵点。力争到2026年底,基本消除地方标准造成的潜在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。
在发展方向上,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提升转化,定期征集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需求建议。对于多地共性需求的地方标准,如养老托育、快递物流等服务重点领域,将地方成熟技术、管理经验、创新实践评估后,形成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建议清单。
二、标准化引入公平竞争审查:严控标准性壁垒
江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已率先出台制度,建立地方标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,明确“谁组织起草,谁负责审查”的原则。地方标准报批前须对照是否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、是否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、是否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行为等审查标准进行逐项说明。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审查认为违反规定的,标准化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发布。这一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地方标准成为地域封锁工具的可能。
三、区域标准互认提速:构建全国统一的技术语言
在加快清理的同时,各地积极探索区域标准协同互认机制。长三角地区已建立三省一市统一的区域地方标准制定机制,标准须满足长三角区域自然条件、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,适宜在区域内统一实施,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(2025年版)》要求,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。京津冀三地在检验检测认证监管领域签订区域合作行动计划,共同开展能力验证、互派检查、标准互认等联动工作,推动三地监管一体化运行。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互认也取得阶段性进展,“一次检测、三地通行”的试点机制已覆盖部分产品。跨区域标准互认正从区域先行向全国复制推广,技术语言的“方言化”正在向“普通话”转变。
四、标准效能评估机制落地:注重标准实效
专项行动将标准实施效果纳入清理评估范畴。凡技术内容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、实施效果不佳的地方标准均被列入清理范围,终结了“重制定、轻实施”的惯性思维。地方标准主管机构将定期梳理评估地方标准备案情况,及时纠正典型问题,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,确保标准体系从“有没有”向“好不好”转型升级。
五、检验检测认证领域资质互认加速
专项行动将“资质认定内外有别”列为重点整治的四大卡点堵点之一,着力解决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区域壁垒和不合理准入限制。在专项整治与标准化清理的双重推动下,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壁垒正在加速破除。资质认定结果跨区域互认机制日趋完善,认证认可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持续加大,超范围制定、区域性保护色彩浓厚的地方认证规范被大幅压缩。
当标准成为统一市场的语言,而非分割市场的藩篱,我们正迎来标准化从“行政管控”迈向“制度协同”的历史性变革。在“破”与“立”的辩证演进中,我国标准体系正在从碎片化、层级化迈向统一化、协同化。未来,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对标准化全过程的深度嵌入,随着区域间标准互认与资质互通机制的持续完善,从地方标准的“减法”到国家统一规则的“加法”,我国标准化事业将在统一大市场的框架下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,真正成为打通经济循环、释放制度红利的“加速器”。